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,對外保留牌子。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名義,下達國家標準計劃,批準發(fā)布國家標準,審議并發(fā)布標準化政策、管理制度、規(guī)劃、公告等重要文件;開展強制性國家標準對外通報;協(xié)調(diào)、指導和監(jiān)督行業(yè)、地方、團體、企業(yè)標準工作;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、國際電工委員會和其他國際或區(qū)域性標準化組織;承擔有關國際合作協(xié)議簽署工作;承擔國務院標準化協(xié)調(diào)機制日常工作。
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(fā)布了GB/T 30431—2020《實驗室氣相色譜儀》,該標準替代GB/T30431—2013,規(guī)定了實驗室氣相色譜儀的性能要求、試驗方法,適用于實驗室氣相色譜儀。于2020年12月01日實施。
主要技術變化
本標準與GB/T30431—2013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:
——修改了縮略語FID為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(見第3章,2013年版的第3章);
——修改了儀器正常工作條件(見4.1,2013年版的4.1);
——修改了安全要求中接觸電流的技術要求及安全試驗方法(見4.3、5.3,2013年版的4.3.1、5.3);
——增加了載氣流量穩(wěn)定性的技術要求及方法(見4.5、5.5);
——修改了溫度梯度為溫度均勻度,修改相關檢測方法(見4.6.4、5.6.3,2013年版的4.5.3、5.5.2);
——修改了毛細管分流比的范圍(見4.8、5.8.3,2013年版的4.7、5.7.1.2);
——刪除了記錄儀[見2013年版的4.12b)、5.6];
——增加了高低溫環(huán)境適應性和電源電壓適應性的技術要求及方法(見4.12、4.13、5.12、5.13);
——刪除了儀器運輸、運輸貯存中的碰撞試驗(見2013年版的4.11、5.11);
——修改了儀器成套性的內(nèi)容(見4.15,2013年版的4.12);
——增加了基線噪聲和基線漂移的讀取方法圖示(見5.7.2.1圖2、圖3);
——修改了ECD和NPD試驗參考條件,增加了針對不同試樣TCD和FID的試驗參考條件(見5.7.1表2,2013年版的5.6.1表2);
——增加了TCD的檢測限技術指標及試驗方法(見4.7表1、5.7.2.2);
——增加了TCD線性范圍的試樣苯-甲苯溶液(或正十六烷-異辛烷溶液)(見5.7);
——修改了線性范圍的試驗條件和方法(見5.7,2013年版的5.6);
——修改了FPD(硫)檢測限公式[見5.7.5.2式(11),2013年版的5.6.5.1式(8)];
——增加了試驗設備、工具的計量性能要求(見5.1.2,2013年版的5.1.2);
——修改了啟動時間的試驗方法(見5.9,2013年版的5.8);
——增加了定性定量重復性的測量次數(shù)(見5.10、5.11,2013年版的5.9、5.10);
——修改了儀器檢驗項目表(見表3,2013年版的表3);
——修改了附錄A(見附錄A,2013年版的附錄A)。